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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粮食局关于转发省粮食局做好新《小麦》国家标准实施有关工作通知的通知
2008-03-05 15:12:40

各县(市)区粮食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粮食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小麦>国家标准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冀粮行字[2008]8号)及《关于举办<小麦>新标准培训班的通知》(冀粮电[2008]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宣传

   各单位要加强对小麦》新国家标准实施工作的领导,搞好对新标准的学习与宣传工作,准确理解新标准和国家有关粮食政策。特别是省局规定的检验仪器配置范围内的单位,一方面要学习好新标准各项条款,另一方面要做好向种粮农户的宣传工作,增加农民的质量意识和市场意识。

二、做好统计,及时上报

各县(市)区粮食局、市直有关单位,要按通知要求对小麦》新标准资料订购计划和人员培训名单进行认真统计,凡参加3月份省局组织培训的人员均不再订购新标准资料。培训人员名单将于3月6日上午下班前报市局行业发展处,新标准资料和小麦硬度指数测定仪的订购统计务必在3月底前报市局行业发展处。

  二00八年三月三日

 

 


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小麦》国家标准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8年2月22日

冀粮行字〔2008〕8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河北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局有关直属单位:

新《小麦》国家标准(GB 1351-2008)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做好新标准的实施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新标准的重要性

《小麦》国家标准(GB 1351-2008)适应我国粮食生产、流通的需要,小麦分类由9类调整为5类,采用硬度指数判定硬、软及混合小麦,修改了中等(三等)小麦不完善粒的限量指标,规定了食用和饲料用小麦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检验规则和标签标识的规定,将对粮食生产、流通和卫生安全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新标准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小麦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等粮食经营者及检验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小麦国家标准。

二、组织好新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新标准实施工作的领导,抓紧组织宣传贯彻。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和种粮农户的宣传,提高贯彻实施新标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对相关问题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增强农民的质量意识和市场意识,引导农民提高小麦质量品质。

省局计划在3月上旬完成对各设区市粮食局、市级粮油质检机构、小麦主产县、省直属单位的质量管理和检验技术骨干的培训工作。各市也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辖区内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新标准和国家有关粮食政策,掌握新《小麦》国家标准和检验技术,提高业务水平。小麦主产市要在新标准实施前,完成培训工作。

三、做好检验仪器的配置工作

小麦硬度指数测定仪是《小麦硬度测定硬度指数法》国家标准中规定使用的关键仪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收购需要,及时购置配备。为维护粮食生产、经营者各方利益,满足小麦托市收购检验的要求,按照国家粮食局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局确定小麦硬度指数测定仪的推广在我省分步实施。今年先在小麦主产区以下单位配置使用:一是市级粮食专业检验机构,二是有小麦托市收购任务的省级储备库、市级储备库,三是其它承担小麦托市收购任务企业的储存库点。有关设区市要按照配置范围,认真做好辖区内相关单位小麦硬度指数测定仪的配备工作,保证按要求使用。省粮油质检中心具体负责小麦硬度指数测定仪的采购、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新标准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要注意搜集和掌握执行新标准中的问题和建议,汇总后报省粮食局行业发展处,由省局统一向国家粮食局报告。夏粮收购期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收购工作中执行国家标准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不执行新标准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规严肃查处。省局将依法对各地执行新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小麦》国家标准文本和小麦硬度指数测定仪购买渠道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小麦 标准 通知

抄报:国家粮食局

抄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发行

 河北省粮食局办公室       2008年2月21日印发

                    (共印45份)


附件:

 

《小麦》国家标准文本和小麦硬度指数测定仪购买渠道

 

1、《小麦》(GB 1351-2008)、《小麦硬度测定 硬度指数法》(GB/T 21304-2008)从中国标准出版社购买。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

邮编:100045

联系人及电话:程瑾瑞 010-68516534

2、《小麦硬度指数测定仪技术条件与试验方法》(LS/T 3704-2007)从全国粮标委储藏及物流技术工作组购买。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嵩山南路140号,河南工业大学97号信箱

邮编:450052

联系人及电话:吴存荣 0371-67789270

唐怀建 13592607973。

3、小麦硬度指数测定仪的采购、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由省粮油质检中心负责。

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27号

邮编:050021

联系人及电话:范庆波  0311-

              

关于举办《小麦》新标准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粮食局、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局有关直属单位:

新的《小麦》国家标准GB 1351-2008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发布,并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新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保证新标准的顺利实施,按照《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小麦>国家标准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冀粮行[2008]8)精神和国家粮食局的要求,省局决定举办《小麦》新标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内容

1、新《小麦》国家标准的修订情况介绍及标准解读;

2、小麦硬度测定方法国家标准讲解;

3、小麦硬度仪技术规范及常见故障排除;

4、小麦硬度仪的实际操作培训。

届时省局将邀请国标委专家和小麦硬度仪生产厂家前来讲解指导

参加人员

各设区市粮食局负责粮食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及粮食专业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邯郸﹑邢台、石家庄﹑保定﹑衡水﹑沧州、廊坊各市所属各县(市、区)粮食局负责质量工作的人员及省级﹑市级粮食储备库(储备粮承储企业)和其他承担小麦托市收储任务企业的检验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 3月13日报到,3月14日培训,会期一天。

2、培训地点:北方大厦(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北街309号)。

3、乘车路线:火车站乘31路公共汽车到省胸科医院(北方大厦)站下车即到。

请各市粮食局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安排培训人员按时报到学习,并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汇总,于3月5日前报送至河北省粮油质量检测中心,以便安排食宿事宜。

培训资料费:200元/人。食宿费自理。

联系地址:河北省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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