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粮食局,直属有关单位:
春节将至,各级政府对节前的安全生工作非常重视,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粮食局、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确保广大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市局研究决定于元月中旬对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的重点单位是行业内宾馆、饭店、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内容是消防、车辆、人员交通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同时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单位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操作规程是否完善可行,安全生产管理是否到位,各项责任制度是否落实。
2、储粮药剂管理,严格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制度和规定,确保储粮化学药剂储存和使用安全。
3、加强火源、烟花爆竹管理。检查输电线路、电源、电器及堆放的易燃物等,是否存在老化、破损、乱拉乱扯等情况。
4、粮食的粮情检测。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执行,防止坏粮事故。
5、行业内宾馆、饭店、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及租赁单位,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规章是否健全、落实,租赁合同协议安全责任是否明确,职工作业是否规范等。
二、组织领导
本次检查,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本单位的检查责任。务必做到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务必做到明确整改内容、明确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期限、明确企业直接责任人。务必做到工作部署到位、检查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隐患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1月16日-1月20日,各单位进行自查。
第二阶段:1月21日-1月23日,各县(市)区粮食局对本县(市)区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第三阶段: 1月24日一1月30日,市粮食局将对各县(市)区和直属粮食企业进行抽查。
四、检查要求
1、各单位要迅速行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检查方案,部署检查工作,同时组织精兵强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检查效果。
2、各县(市)区粮食局要向受检单位及时反馈检查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隐患内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整改情况的反馈。
3、受检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市、县粮食局提出的整改要求,按照提出的整改时间,及时整改。
4、检查与服务相结合。在检查中,检查人员工作要扎实、检查要细致。对于积极整改、努力消除隐患的单位,要热情服务,为他们治理隐患出主意、想办法,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为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出谋划策,杜绝方法简单,态度生硬。
5、市、县各级检查人员要严格检查纪律,在每次检查前要认真制订检查计划,做到工作目标明确,有的放矢。在检查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不得影响被检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各企业应积极配合检查人员检查工作,不得妨碍和干扰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
二00八年一月十一日 |